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1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适应省外院校须考生持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合格证方可参加其校考的要求,方便安徽省艺术类考生报考省外院校,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起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工作于春节前进行,并于春节前公布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发放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合格证。
2008年具体考试时间为:美术统考时间为1月5日,音乐统考时间为1月19日开始。报名时间、专业合格线划定办法等考试有关事宜将在招生简章中发布。为保证专业考试考生信息采集的时间要求,相应将高考报名时间调整到2007年12月上旬。